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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还是认定我全责吧!”车主沈先生驾车时在被一辆电瓶车碰撞之后表示。其实,沈先生在事故中并没有责任,之所以出现他主动承担全责的“怪现象”,完全是因为即使认定对方责任,对方也无力赔偿,而保险公司也会因为“无责不赔”的约定拒绝理赔。
催生这一怪现状的是保险公司车损险中一款称为“无责不赔”的规定。不过,这一被车主称为“霸王条款”的规定,随着保监会的一份通知将被叫停。
日前,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对机动车损害进行赔偿,这意味着,车险理赔中被斥为“霸王条款”的“无责不赔”将被叫停。
此次新规推出的代位求偿,即若肇事方不愿赔偿或配合,投保人可将求偿权转给投保的保险公司,此时无责任方所在保险公司可以先行向投保人支付赔偿款,然后再向有责任方或所在保险公司追偿赔偿金。
复旦大学保险系主任徐文虎教授表示,新规无疑对投保人而言是个好消息。从保险行业来看,尽管短期内看起来保险公司更麻烦了,承担了更多的保险责任,但是从长远而言,这有助于促进整个行业的规范经营、转型发展。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代位求偿的具体实施依然存在一些具体细节上的缺失,比如具体流程该如何处理等目前均未有细则出台,保险公司之间也存在相互不认可、定损不同等问题。据透露,上海保险业正在进行此类的信息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