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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拟降低大宗交易门槛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4日 06: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商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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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商报讯】(记者 钟国斌)上交所昨日晚间发布《关于征求优化大宗交易机制有关措施意见的函》,征求意见函称,计划进一步优化大宗交易机制。拟在交易市场收盘后增加一个独立的大宗交易时段(16:00-20:00),同时降低交易门槛,A股大宗交易最低额度由“50万股或300万元人民币”调整至“10万股或60万元人民币”。

  上交所拟延长大宗交易时间。上交所计划在竞价交易市场收盘后增加一个独立的大宗交易时段(16:00-20:00)。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提交成交申报,当日成交,次日清算。同时,计划在该时段增加当日有效的“收盘价格申报”类型订单,买卖双方均按当日竞价交易市场收盘价格进行申报,根据时间优先、数量优先的原则成交。

  同时降低大宗交易门槛。上交所计划等比例调整A股、B股和基金的大宗交易最低限额,调整计划为:A股大宗交易最低额度由“50万股或300万元人民币”调整至“10万股或60万元人民币”;B股由“50万股或30万美元”调整至“10万股或6万元美元”;基金由“300万份或300万元人民币”调整至“60万份或60万元人民币”;国债及债券回购由“1万手或1000万元人民币”调整至“100手或10万元人民币”;其他债券由“1000手或100万元人民币”调整至“50手或5万元人民币”。

  此外,上交所还将放宽涨跌幅限制范围。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提供带锁定期大宗交易机制。受让投资者购入的股份被锁定一定时期不得转让,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的涨跌幅限制幅度越宽,锁定期越长。初步考虑锁定期大宗交易分为两档:涨跌幅限制范围为前收盘价格的70%~130%的,锁定期限至少为6个月;涨跌幅限制范围为前收盘价格的50%~150%的,锁定期限至少为1年。

  上交所还将增加大宗交易的申报类型。计划推出多日有效的“全部成交否则撤销的固定价格申报”。

  上交所提请各会员单位认真组织研究大宗交易机制优化措施,将意见和建议反馈上交所,并于3月19日前向上交所提交正式的意见反馈函。

  上交所优化大宗交易机制,会对二级市场带来影响吗?

  中证投资张志民表示,修改大宗交易规则,对二级市场影响有限。降低大宗交易门槛,A股大宗交易最低额度由“50万股或300万元人民币”调整至“10万股或60万元人民币”;看似普通投资者也可以参与,但大宗交易得找到对手才能完成交易,普通投资者很难参与大宗交易。而一般选择二级市场买卖的股东,也很少会考虑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上交所放宽涨跌幅限制范围,理论上股东存在利益输送空间,但一般股东不会大幅度让利,而涉及国有股东大宗交易时,如果交易价折让幅度过大,难免会出现国有资产流失,国企高层也很难轻易操纵得逞。延长交易时间和降低交易门槛,对中小投资者均没有影响,一般投资者资金额可以承接,但很难有参与大宗交易的机会。张志民透露,一个中等规模证券营业部,有时一年还难得有几宗大宗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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