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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杨克元)许霖获知同乡在争吵中吃亏,自愿帮忙前去“评理”,却在冲进对方家中时言语过激,致对方陈先生产生应激反应拿起板凳防卫反击,将其右手砸成粉碎性骨折。近日,闵行区法院作出陈先生赔偿许霖医疗费等损失8093元的一审判决。
去年3月27日上午,住在闵行区马桥镇上的四川男子陈先生与来自安徽的黄某发生了冲突。事后,80后青年许霖获知同乡黄某被欺,当天晚上,许霖等一行多人冲到陈先生家中 “评理”。陈先生见对方人多势众,生怕吃亏,顺手拿起板凳向许霖砸去,砸中对方右手。许霖也立马还手朝陈先生脸部打去。因互有受伤,双双向公安机关报警。经验伤,许霖的右手第5掌骨粉碎性骨折,已构成轻伤。为索赔损失,许霖将陈先生诉至法庭,请求判赔3万余元。陈先生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况且,自己也被许霖打伤,不同意赔偿。
法院认为,许霖突然闯入对方家中显属不当,其称闯入陈先生家中是为了解情况,实难采信。在此冲突过程中,许霖的过错责任较大,应负主要责任,最终判定由陈先生承担4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