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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治理广受关注 业界提民间借贷阳光化建议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5日 11: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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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温家宝总理昨天在记者会上回答中央台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正在积极考虑将温州的民间金融作为综合改革的试点之一,那么,对于广受关注和争议的民间金融治理,业界有着怎样的看法,在今年两会上,还有哪些有关民间资本合法化的建议呢?

  民间金融在我国经济运行中的角色一直以来都有些尴尬,存在一定的客观需求,它又容易引发种种的问题。提到民间金融大家第一反应就是民间信贷,包括不收利息的友情借贷、中等利率水平的灰色借贷,和超过现行利息4倍以上的高利贷。有专家对民间金融有着这样的定义,是相对于官方的正规金融制度和银行组织而言自发形成的民间信用部分,这一定义点出了民间金融的非正规性。截止目前中国的民间金融的经营虽然因为市场的供需足够的大,但是它的合法性并没有获得官方的全面认可,只有深圳银行和一些小额的贷款公司得到的政策的扶持。所以正是这样一个非正规性的庞大资金市场因为它的逐利性和非正规性也使得他市场风险比较大,我们不时能够听到一些失控的投资集资行为引发的悲剧,所以民间金融的制度问题亟待解决,这一过程也被很多人称为民间金融的阳光化。简要的说可以有三个步骤,第一叫招安,是人民间金融有法可依,第二叫松绑,让民间信贷有门可入,第三叫做转正,就是让中小的金融机构得以安身,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集中又要非常重视民间金融制度的建立,所以一定要开始起步有所作为。

  招安就是原自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经济学家辜胜阻的一段话,这个招安就是指的所谓的合法化,而在这个过程中也有很多代表委员指出要想做招安首先要理清哪些民间金融的行为是合理的,什么是变相拉存款,什么是变相的民间集资,个人与个人、企业之间的信贷到底该不该融入合法的标准中,如何来区别的对待和分类的管理都是大家关注的热点。至于具体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南存辉就认为,民间借贷能够立法固然很好,但是立法是一个技术活,要走复杂的程序,周期很长,需要时间来等待。他觉得以创建温州金融改革综合实验区为契机,成立民营股份制商业银行,由龙头的民营企业来做主发起和控股吸纳民间资金成立,这是他提出的一条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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