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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属法院发布“消费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5日 1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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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对外通报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件,这些案例涉及假冒新车、过期红酒等,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

  此次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件中,有四宗涉及汽车纠纷的案例,包括了新车多次修理终判退车案、安全气囊未打开赔偿案等。

  据介绍,商家为获取高额经济利益,知假买假、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较为突出。在此次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有商家销售假名牌钻戒、耳钉;也有商家明知红酒过期,却用标签遮盖商品保质期将商品卖给消费者。在这些欺骗消费者的案例中,消费者基本上都获得了双倍的赔偿。

  据该院副院长唐柏树介绍,每年二中院审理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件约三四百件,约占全年民事案件总数的3%,案件主要集中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和服务合同纠纷四大类;消费者胜诉案约占案件总数的七成,有三成消费者未获胜诉的主要原因是,消费者或夸大经营者的责任,或者夸大自身损害后果。

  唐柏树表示,近年来,法院高度关注此类案件,对惩罚性赔偿案件,法官要做到认定事实证据充分,处罚经营者恰如其分,并且要求法官在快审快结的基础上,安排相对固定的法官进行专业化审理,以确保该类案件质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 于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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