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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沙3月16日电(记者姚羽)在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引导下,湖南长沙市宁乡县政府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引导民间资本投入保障房建设,保证项目资金来源和工程进度。
宁乡县现有的保障性住房融资方式有四种,第一是招商代建,由代建商投资前期建设;第二是开发商带地带资建设,建成后政府收购;第三是载体单位自建,也就是企业自建;第四是社会召集开发商建设,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据宁乡县住房保障局副局长刘华介绍,融资方式中政府出资的,政府拥有产权;前期引入开发商资金,按照银行基本利率计算利息;同时政府给予开发商5%的管理费和利润回报。开发商直接投资的,开发商拥有产权,并收取租金;政府在税收、用地方面给予优惠。宁乡县的公租房建设项目采用后一种融资模式,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刘华告诉记者,对于民间资本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无论是开发商或代建商,宁乡都按照严格程序招标。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招商代建或者开发建设的队伍。此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包括财政、发改、审计、监督和住房保障几家联合,对房屋质量、交房时间、租金核定和物业管理进行监管。
2011年,宁乡县全县16个保障性住房相继开工,共12056套72.02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项目5个、公租房项目5个、城市棚改4个、国有公矿棚改1个、林业棚改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