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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6日讯(记者 佟晓群)3月15日,农业部发布“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12年底,完成全国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全面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为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有效的支撑。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重要意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直接面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农产品生产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近年来,各地结合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积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取得了一些积极的进展。但是由于起步晚、基础弱、建设步伐严重滞后,目前大多数乡镇仍处于“缺机构、缺人员、缺手段”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意见”明确提出了建设目标,即到2012年底,完成全国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通过加强建设、加大投入,全面提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
在职责任务方面,“意见”提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要承担农民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等任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据悉,农业部将适时组织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