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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剂洗坏洗衣机 投诉两年维权到底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6日 15: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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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市民有备而来 现场开通8条咨询专线

  昨天(15日),广州市工商局、广州市消委会、广州市工商局越秀分局、越秀区消委会在中山三路英雄广场联合举办了“消费与安全——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副市长贡儿珍、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绍康等出席,市工商局负责人到现场接访。

  据穗消委统计,本次3·15咨询会参与群众约5万人次,各单位部门接受消费者咨询6195人次,受理申(投)诉762宗。其中,现场开通的8条12315电话专线,共接受消费者咨询241人次,受理申(投)诉155宗。从现场情况看,消费者向房管、物价、卫生监督等职能部门反映的问题较多。

  一袋清洁剂洗坏洗衣机

  消费者劳蔚岚女士于2010年8月在吉之岛东站店购买了一盒强力亮净洗衣机槽清洁剂。劳女士按照包装上的提示使用了一袋清洁剂清洗洗衣机槽,结果洗衣机却“突然卡住了,无法正常使用”。经维修人员检修,原来是“因为使用多泡洗涤剂外溢造成门锁短子板烧坏”。虽然这台价值逾万元的洗衣机后来经过维修恢复了正常使用,但却花了劳女士2040元的维修费。

  于是,劳女士找到吉之岛的相关负责人“讨说法”。该店负责人称将立即与该清洁剂的生产厂家强力公司沟通,如果查证属实,将全额赔付劳女士的维修费。但多日后,吉之岛却告诉劳女士强力方已提供商品检验合格证,因此无法赔偿劳女士的维修费。

  劳女士于当年9月向天河区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吉之岛与强力公司,两商家均表示不同意赔偿消费者的维修费,并向消委会提供了商品检验合格证。经调解,吉之岛与强力同意给劳女士慰问金400元,但劳女士坚持商家赔付维修费,调解陷入僵局。后经市消协建议,劳女士提出了行政申诉,但结果令劳女士仍不满意,商家坚持不予赔付维修费。

  “我要将维权进行到底!”劳女士称从去年到今年的3·15咨询会都参加了,但未得到可信服答复,因此她将继续“讨说法”。

  桶装食用油现“白块”

  咨询会上,家住龙津东路的刘女士拎着一桶食用油请市工商局食品处检测,称其怀疑这桶油存在质量问题。

  刘女士2011年6月买了一桶5L某品牌食用油,用了不久就发现“味道很难闻”,她看到生产日期是2011年6月2日,保质期是18个月,感觉不是因为过期而是“有问题”。8月份时,这桶油底部就有了沉淀物,而到了10月份更加严重,桶底到桶身都已变成“白块”了。

  食品处相关负责人称,桶装油掺假、商标造假等都是常遇到的食品投诉案件,“不排除消费者购买到假货的可能”。目前,食品处已对被投诉的桶装油采样,将尽快进行检测。(记者刘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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