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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保荐机构监管意见 明确责任加强监控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6日 1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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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3月16日消息(记者柴华)中国证监会今天(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机构监管的意见》,即日生效,重点明确保荐代表人的责任,强调对保荐项目的全程监控。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意见》强调保荐机构全方位的职责,主要内容有六项,其中包括:要求保荐机构进一步健全保荐业务内控制度,提高保荐项目质量;要求保荐机构完善对项目连续持续的跟踪和追踪制度,避免出现程序上基本瑕疵和错误;要求保荐代表人及其整个项目组,明确具体个人工作并逐一落实,留痕并承担相应责任,将“两人签一单”改为“两人签两单”。也就是说,此前,一名保荐代表人可同时在主板和创业板各有一家在审企业;今后将调整为允许同时在主板和创业板各有两家在审企业。

  不过,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强调,这种限制放宽不适用于有违规记录的保荐代表人和长期不从事具体保荐业务的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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