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创业板首发申请人财务有效期内即可申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6日 18: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证券时报记者3月16日获悉,证监会16日宣布废止证监会公告[2009]19号。这意味着创业板首发申请材料将无需留出3个月的审核时间。目前审计报告的有效期是6个月,根据这一新规定,以2011年度为最后一个报告期的创业板首发申请人在2012年6月30日前申报即可。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告废止后,创业板首发申请人满足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36个月的要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可连续计算),招股说明书和审计报告最近一期会计数据在有效期内即可申报。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热词:

  • 创业板
  • 首发
  • 申请人
  • 证券时报
  • 证监会
  • 审计报告
  • 招股说明书
  • 报告期
  • 持续经营
  • 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