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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读者孙先生近日来电,称自己公司的一辆克鲁兹投保了太平财险的车险,出险理赔时该公司却将总共750元的理赔款扣除了100元,孙先生根据多年的投保经验,认定这100元扣的没道理。
保险公司
按规定扣钱没商量
据孙先生介绍,2011年,公司给车牌号为鲁A0628D的克鲁兹投保了太平财险的“全险”,包括交强险、三者险、不计免赔等险种,共计6000多元保费。去年6、7月份,孙先生驾驶该车在济南市内行驶过程中,与公交车出现刮擦,交警判定孙先生为全责。在经过查勘后,太平财险查勘员核定双方损失为750元,其中650元是克鲁兹的损失,100元是公交车的损失,孙先生对该公司的核损没有异议。
然而,随后理赔时,孙先生却只得到了650元理赔款。为什么会扣除了100元呢,孙先生有些疑惑。理赔员说“公交车没有投保,按照‘代位求偿’规定应该扣除100元”。孙先生听到这个名词一头雾水,理赔人员也并没有给孙先生讲清楚“代位求偿”到底是怎么回事。
到底该不该扣除这100元呢,这种做法是不是符合“代位求偿”规定呢?
多方求证
借规定幌子或涉惜赔
为了解决这些疑问,记者首先向太平财险山东分公司求证。
3月15日下午,太平财险山东分公司相关人员表示,在这起事件中,该公司处理并无任何问题,并强调此行为符合“代位赔偿”原则,不存在惜赔100元的情况。
随后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济南市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魏长林。首先,他强调,“代位求偿”只发生在出险的两车均投保车险的情况下;其次,他认为,如果在这起事件中,孙先生的车没有投保三者险的话,公交车的损失可能要由孙先生自己承担;再次,在没有投保不计免赔的情况下,如果孙先生的车是全责,应扣除理赔款项的15%。
最后,记者致电业内某知名财险公司的理赔电话,咨询该公司对与孙先生相同情况的理赔方案。该公司理赔人员表示,自己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会全款赔付,即赔付孙先生共计750元,同时也认定这起理赔案并不符合“代位求偿”的情况。
针对这起事件,有业内人士指出,太平财险山东分公司理赔处理有惜赔的嫌疑。他表示,车险理赔难问题早已引起社会各界及保险监管机关的注意。今年来,山东保监局将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列为两大重点工作,将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车险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与济南市协会也在3.15活动期间提出“诚信服务我为先”,倡议各保险公司加强诚信服务。
太平财险山东分公司3月16日表示,已经获得读者孙先生的谅解,并达成一致意见。截至发稿前,读者孙先生向记者表示,太平财险确曾向其致电道歉,但关于理赔问题并未做进一步解释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