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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残疾人家庭可支配收入是全国平均水平1.5倍以上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1日 05: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钱江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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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为75.3%,比上年度提高了3.4个百分点。昨天下午,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稳中求进强浙江,科学发展惠民生”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陈燕萍,省统计局副局长黄建生,省残联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陈玉国发布“2011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监测状况”。

  和去年比 生存状况明显改善

  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包含哪些指标?据介绍,这次我省主要是通过对残疾人生存、发展和环境三大类17个指标进行了监测。

  其中,从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残疾人医疗保险等几个主要指标来看,我省残疾人生存状况明显改善。

  监测数据还显示,残疾人家庭电话、彩电拥有率普遍上升。无论城乡,浙江省残疾人家庭的家用电器拥有量普遍上升,尤其是手机或小灵通方便了残疾人与外界交流、彩电增长丰富了残疾人文化生活。

  和全国比 共享小康水平居全国前列

  监测资料显示,我省残疾人共享小康位居全国前列。其中, 浙江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是全国残疾人平均水平的1.5倍以上。

  2010年度(因2011年度全国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资料尚未公布,故暂用2010年度浙江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浙江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053元,是全国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9366元的1.7倍;浙江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水平为7632元,是全国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4739元的1.6倍。

  此外,浙江省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生活用电量等,也都高于全国。

  和全省平均水平比 仍存在较大差距

  尽管如此,残疾人状况小康实现程度与浙江省平均水平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浙江省统计局的报告显示,2010年,我省全面小康社会综合评价指数为95.2%,总体上基本实现了全面小康目标,而2011年度浙江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75.3%。

  其中,残疾人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省人均水平存在差异。此外,残疾人就业比例与全省平均水平存在明显差距。2011年度,城镇残疾人登记失业率平均为7.5%,高于我省城镇登记失业率3.12%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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