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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规范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1日 0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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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准备金评估的内部控制,提高准备金计提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充足性,促进公司审慎经营、防范风险,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了《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简称《规范》)。

  据了解,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保证如约履行未来赔偿责任而提取的与其承担保险责任相对应的资金准备。实际操作中,由于准备金评估的复杂性,部分公司存在准备金提取不充足、提取过程不规范的情况,给保险行业稳健经营、抵御风险造成了隐患。因此,《规范》对准备金内控管理中基础数据、评估和核算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督促保险公司建立和完善准备金内部控制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规范》中以提高准备金基础数据质量和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为目标,对财险公司理赔关键节点进行了规定:要求建立由总公司直接管理的、独立于省级公司的接报案中心;明确了车险报案后3日、非车险报案后15个工作日的强制立案时限;要求未按时限进行立案的案件应进行系统自动估损赋值;规范了案件注销、零赔付结案以及拒赔的处理条件,从而避免案件处理的随意性。

  此次对中国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监管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了以会计准则和偿付能力编报规则为主要框架,以非寿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和精算责任人管理办法为支柱,以准备金回溯管理办法、准备金工作底稿规范、理赔费用管理办法和准备金内控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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