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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抑郁症”纳入医保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1日 08: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扬子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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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报道,“我有抑郁症,所以就去死一死,没什么重要的原因,大家不必在意我的离开。拜拜啦。”3月18日上午10点54分,网友“走饭”通过皮皮时光机发布了人生的最后一条微博。实际上,早在3月17日晚上9点30分左右,“走饭”已经在自己的学校宿舍自杀身亡。

  这让我想起坊间“菜花黄痴子忙”的说法。这个时候出现类似轻生的事,是因为他们患有程度不同的忧郁症,医学上称其为“非精神病类疾病”。可是目前在南京市,“非精神病性障碍患者”属于医疗咨询,每小时80元左右,而且没办法报销,患者只能自己掏腰包。况且这样的医疗咨询效果也很有限。

  最新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成年人群精神障碍患病率为17.5%。其中有88%的非精神病性障碍患者从未因心理问题接受过任何专业治疗。据此推断,全国应有1.73亿成年人患有某种精神疾病。我建议将非精神病类疾病与前者一视同仁,也将其纳入医保治疗的范围。况且,前者在明处,人们还好对待一些;而后者则藏在暗处,具有一定的隐匿性,如果得不到及时和有效的治疗,可能比前者更具有危险性。

  在美国,目前共有临床心理医生、精神护理人员28万人,即1000人中就有一个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被纳入医保体系,费用可以报销。许多家庭还有自己的私人心理医生,就连美国总统也拥有自己的心理顾问。对此,我们的医保能否结合实际与此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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