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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加紧落实“惠港36条”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4日 08: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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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8月,中央政府宣布了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的36项政策措施。措施中涉及商务部职能的有6项。商务部迅速制定了落实方案,与特区政府对口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政策措施落实的衔接工作,目前已取得积极的进展。

  制定服务贸易自由化路线图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对服务贸易的分类标准,目前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开放的部门达到了148个,超过服务贸易最开放的欧盟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承诺开放的146个部门,涉及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部门总量160个的92.5%。香港已是内地对外开放程度最高的地区。“十二五”末期,将基本实现内地与香港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商务部与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进行研究,共同制定实现目标的路线图。CEPA补充协议八签署后,扩大了香港服务提供者利用CEPA的范围,增加了其进入内地的灵活性。内地在47个服务贸易领域,对香港采取的开放措施共301项。

  完成140多项法规规章的修订

  为深入落实CEPA,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完成140多项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与香港特区政府建立了联合指导委员会加强沟通和合作,加强了对内地地方主管官员的培训,为企业组织了宣讲并提供了咨询,设立了13个落实CEPA示范城市(区)。商务部还与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每年召开1至2次专题高官会,专门处理CEPA落实中的问题。

  建立两地企业“走出去”机制

  为更好地发挥香港在金融、贸易、法律、会计及投资咨询等服务方面的优势,商务部会同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联合“走出去”的课题研究,提出支持的政策建议。商务部还将建立和完善推动两地企业联合“走出去”机制,加强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合作,如两地将建立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数据、信息交流机制,搭建两地企业联合“走出去”的平台。

  为港企创造转型升级政策环境

  在积极推进港资加工贸易企业的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工作方面,商务部与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创新加工贸易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企业内销便利化机制、鼓励非法人来料加工厂转型、加强就业服务和用工指导等。其中,关于来料加工企业转型为法人企业进口设备税收政策问题,商务部已与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等部门进行了多次研究协调,提出了延长政策优惠期、扩大政策适用范围等政策建议。商务部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充分听取和考虑港资企业意见,继续保持加工贸易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积极完善各项促进措施,为包括港资企业在内的加工贸易企业创造更加有利的转型升级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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