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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增资玩穿越 固定资产评估报告不翼而飞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5日 08: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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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3日晚间,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宇通讯)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拟发行3000万股,将于深交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吴中林、时桂清夫妇。中国网财经在查阅公司招股书后发现,通宇通讯在历史增资过程中存在明显瑕疵,第一次增资过程中存在两大问题。

  增资数额前后不一致 两方报告数据“打架”

  招股书披露,1998年12月19日,通宇有限(通宇通讯前身)作出《股东会决议》,决定增加注册资本,根据该《股东会决议》的规定,“吴中林增资90万,其中现金出资70万元,网络分析仪一台价值20万元,时桂清增资60万元,其中现金60万元,共计增资150万元。

  1998年12月21日,中山市兴中审计师事务也出具了兴中验字[1998]96号《验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1998年12月21日止,吴中林实际投入货币资金80万元,固定资产40万元;时桂清实际投入货币资金40万元,固定资产40万元,共计增资200万元。

  显而易见,1998年12月19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与中山市兴中审计师事务出具的兴中验字[1998]96号《验资报告》内容不一致。《股东会决议》与《验资报告》相比,少了10万元货币资金,多出了60万元的固定资产。

40万元固定资产归属存疑 资产评估报告不翼而飞

  中国网财经发现,在“多出”的固定资产中,包括小轿车(佳美)一辆(除去作价20万元的网络分析仪,小轿车作价20万元)、时桂清位于中山市的商品房两套(作价40万元)。而中国网财经在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在1998年的历史增资中,实际控制人吴中林、时桂清夫妇增资的这部分固定资产并未严格按照法律手续办理过户到公司名下,而这笔价值40万元的“债”在公司上市前的2010年底才以现金形式纳入公司麾下。

  根据招股书也披露,在“增资”后,小轿车并未依法办理过户手续,仍是董事长吴中林的专车,而两处房产也并未归入公司。通宇通讯招股书中对此的解释仅为“更能体现出对投资者和债券利益人的保护”。

  如此“感性”的解释,却并不能得到法律上的认可。

  根据《公司法》第25条的规定,“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因此,此次增资的固定资产小轿车、房产未办理过户转移手续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对于以上作价40万元的固定资产,在12年之后,吴中林、时桂清才向通宇有限缴付了现金40万元(合计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1998年的增资,2010年才算正式“偿还”,若严格从法律意义上来计算,该增资时间竟长达12年,这个“穿越”的过程不算短。

  还有一点颇令人怀疑,虽然招股书中说明,当年出资的实物已经过了资产评估,但这份声称名为“兴中评字[1998]25号”的《资产评估报告》却“不翼而飞”,至今无据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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