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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5日,行政长官候选人梁振英(左四)在投票现场。 (人民网记者葛瑜玮摄)
资料图:2011年10月3日,梁振英离开香港政府总部大楼。当日,已表态准备参选香港特区下届行政长官的特区行政会议召集人梁振英正式离任。新华社
新华网香港3月25日电 (记者林建杨 刘晨)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结果25日揭晓。现年57岁的梁振英获得689张有效票,当选为香港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人选。
选举投票于当日上午9时至11时举行。主投票站及中央点票站设于香港会展中心。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近1200位委员以无记名方式,就梁振英、何俊仁和唐英年三名合资格候选人进行投票。据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不久前公布,候选人取得超过600张有效票即胜出。
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计票后宣布,梁振英获得689票,唐英年获得285票,何俊仁获得76票,梁振英当选香港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人选。
梁振英,1954年出生于香港,1977年英国布里斯托理工学院毕业。1997年7月至2011年9月担任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1999年7月至2011年9月任香港特区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召集人。他曾任香港特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执委、秘书长,港事顾问,香港特区筹委会预委会委员兼政务小组组长,香港特区筹委会副主任委员等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香港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的任期自2012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