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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在广州市质监局2011年第四季度对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抽检中,家具产品合格率为78%,内外墙涂料产品合格率为87%;值得注意的是,被检灯具超过四成不合格。
家具:7批家具说明书不合格
市质监局对生产领域的家具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取了29家企业生产的32批次产品,经检验,有7家企业的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合格率为78%。本次抽查有1批次木制家具产品甲醛释放量不合格。由广州市增城康力家私维修厂生产的“床头柜”(型号规格50cm×40cm×50cm,生产日期2011-11-15)甲醛释放量为2.6mg/L,超出标准要求。
同时,有7批次产品在产品使用说明书项目上不合格,上榜的包括:广州市拉斐尔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拉斐尔壁柜(型号规格500×600×300cm,生产日期2011-11-03),广州市亚丹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亚丹床头柜(型号规格700×500×400mm,生产日期2011-11)等。
灯具:3批次产品不合标准
市质监局共抽取了5家灯具企业生产的7批次样品,有2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逾四成不合格。广州市雅江光电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投光灯(型号规格YG-LED321W,生产日期2011-11-07)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火)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生产厂家采用的绝缘材料耐热性能差,遇高温软化变形,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降低,严重时有触电危险。同为广州市雅江光电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舞台灯(型号规格YG-LED307,生产日期2011-09-15)谐波电流项目不过关;而广州亮美集灯饰有限公司生产的亮美集连续式洗墙灯(型号规格C1004,生产日期2011-12-03)外部接线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