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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按家庭征收个税做准备 地税个人信息拟全国联网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6日 15: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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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有媒体报道说,目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而在此之前,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一直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术障碍。

  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征收,实行的是“收入属地征税”的征缴方式。而“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计征”,则是以家庭为单位,将家庭成员收入加总后,统一征收个人所得税。中国大量“人户分离”、“异地收入”带来的问题就开始出现。即在“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下,如何将身处不同地区的家庭成员的收入信息完成加总一并计税,就成为了最关键的技术问题。而实行地税个人信息全国联网是解决这一问题目前最为现实的途径。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向记者表示,“比如说我在北京报税,但是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收入,如果有一个全国联网的数据库能够掌握我在全国各地的所有收入情况,那么在申报税收的时候就可以统一计算,才可以实行综合税制征收。”

  之所以越来越多国家按照家庭或夫妻方式征收,是因为个税的本来目的就是调节贫富差距的,因此是一个“劫富济贫”的税种。考虑到各个家庭之间收入不同、家庭成员内部收入的不同以及家庭之间赡养抚养负担不同,按照个人征收的方式,就会造成在纳税和收入再分配上的很大不公平。比如,两个家庭中,第一个家庭的几个成员收入都是中等,但是没有赡养和抚养人口,但是第二个家庭只有一个拿着较高收入的人,其他成员无收入,且赡养抚养的人口较多,平均下来每个家庭成员的收入很低,但是却比第一个家庭交了更多的税。这样就不公平。

  至于按照家庭和夫妻来申报个税可能影响结婚和就业选择的说法,那是因为起征点或扣除项目大于按照个人征收的方式造成的。只要规定合并纳税的起征点是合并前单个人的倍数,就不会造成这样的问题。如果一个家庭有夫妻和孩子三个成员,假如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那么按照家庭合并申报纳税的话,只要把起征点也合并为15000元就可以了,不会造成这个家庭的婚姻和就业产生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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