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7日讯 保监会今日公布四川保监局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元中心支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记者获悉,2010年,平安人寿广元支公司存在通过虚假列支会议费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138,994元。王小平时任平安人寿广元支公司银保负责人,其作为报销人具体实施违法行为,并以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身份签字审批,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四川保监局依据《保险法》第172条第(一)项、第173条规定,对平安人寿广元支公司罚款10万元,对王小平予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该罚单已于3月12日送达平安人寿广元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