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山东拟规定:残疾人可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8日 10: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导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27日上午,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济南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听取有关法规草案的说明、有关人事任免案、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省政府有关工作报告等。

  其中,《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增加和完善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新内容,比如,残疾人可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考核评比内容等。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案)》对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作了具体规定,包括应急元与演练,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隐患排查与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应急科普宣教,管理培训等。

  《山东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草案)》重点对现实中侵害企业权益比较集中的行政收费、检验检测、执法检查等进行了规范。其中,针对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参加评比活动并收取费用等十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

  

热词:

  • 领取养老金
  • 十一届
  •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案)
  • 山东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草案)
  • 山东省实施
  • 禁止性规定
  • 代表资格
  • 会议精神
  • 全体会议
  • 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