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上海:"美瞳"下月起须凭证销售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8日 15: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无证“美瞳”,可能导致安全隐患。4月1日起,上海市3000余家眼镜店销售该产品,一律要凭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这是记者从日前举行的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相关会议上获悉的。

  目前市场上各种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质量良莠不齐,出现了不良反应事件,消费者的眼睛健康令人担忧。为保障公众安全,近日,国家食药监局已发文表示,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属于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产品,并已纳入三类医疗器械监管范畴,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者,不得生产和经营该类产品。

热词:

  • 美瞳
  • 产品
  • 凭证
  • 资质证书
  • 三类医疗器械
  • 医疗器械注册
  • 不良反应
  • 药监局
  • 销售
  • 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