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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基金监管部洪磊:基金公司不能放弃三条"底线"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9日 07: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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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同时称,投资者、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比监管部门的监管还要有效

  “只要是市场可作为的事情,监管部门就要坚决放松管制,但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搞“老鼠仓”、不能进行非公平交易、不能搞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洪磊昨日表示。他同时表示,最有效的监管是投资者的监督,是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这比监管部门的监管还要有效。

  洪磊是在此间由中国证券报主办的“2012年金牛基金论坛暨第九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颁奖典礼”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他说,目前基金、保险、QFII、社保等机构投资者持股加起来,还不到A股市场总市值的15%,缺少发言权。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入市,并不是简单的托市,而是有利于改变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大股东起制约作用。

  “基金业发展到今天,已经建立了非常好的制度和实践的基础,在过去十年里,取得了明显的超额回报。”洪磊说。而对于目前基金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洪磊表示是由三方面原因造成的:第一,还没有建立有效平衡基金持有人、股东、专业管理人士三者利益的公司治理机制;第二,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第三,国基金业只是简单复制了国外制度的一部分,而没有复制资产管理行业的整个产业链。

  鉴于此,他建议,基金业作为以人力资源为核心要素的知识密集型行业,可在新设立的基金公司,让专业人士持股或控股,可以把管理人与持有人的长期利益更好地结合在一起,“这是焕发基金行业活力很重要的一个基础。”

  同时,他建议,推动基金公司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更好发挥机构投资者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可在新设立的基金公司尝试专业管理人士持股,平衡好基金持有人、股东、专业人士三者利益。”洪磊说。(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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