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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加强客货运驾驶人监管 酒驾者责令辞退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9日 21: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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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印发《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强化对客货运等重点驾驶人的日常化、动态化管理。

  据了解,根据《指导意见》,公安交管部门将每月清理一次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每年开展一次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实行交通违法处罚前教育。完善客货运驾驶人退出机制。对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者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责令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予以辞退。

  同时,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驾驶人日常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安全文明素质。开展交通安全信息手机短信提示服务。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微博、QQ等向驾驶人发布道路通行情况、恶劣天气条件出行安全提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违法及记分等信息。对客货运驾驶人和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驾驶人,每周发送一次安全提示短信;对辖区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即时编发警示教育短信。开展新驾驶人领证前教育。

  车辆管理所在核发驾驶证时,组织对每名新驾驶人开展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文明驾驶行为要求等。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警示教育。

  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分析汇编本辖区交通事故案例,每月将事故案例通报运输企业、驾校、学校以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为驾驶人培训考试、日常教育及审验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交通安全互动体验教育。设立专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在驾校、运输企业、汽车品牌专卖店等场所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交通安全互动体验,举办多种形式的文明交通主题活动。(记者汤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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