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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勒令拆除仍销售 北京一"老年公寓"涉合同诈骗罪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1日 09: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信息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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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一审在3月13日开庭,当时未宣判。

  据《法制晚报》报道,59.8万元就能买一栋占地面积290平米的四合院?开发商在未取得政府相关审批手续、被政府下令强拆后,仍以“老年公寓”项目的名义对外销售,收取16人“购房款”730万余元。售卖小产权房开发商首度被追究刑责。

  昨天上午,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北京风景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凤景及其销售经理卢连洁无期徒刑,该公司财务总监杨萍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49岁的李凤景说,他的公司与青龙湖镇常乐寺村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用于建设养老设施,租期为30年。李凤景不承认检方的指控,他坚称目前国内的老年人有2亿,这个项目做好了,是积德行善的好事。

  2009年7月底,房山区青龙湖镇向开发商发出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李凤景于是自行拆除了施工现场的地上部分,准备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

  2010年4月,房山区政府再次下令强制李凤景拆除施工工地的地下部分,恢复为耕地。李凤景再次执行。但案件材料显示,在此之后,该项目仍在对外销售。

  卢连洁说,他所在公司代理销售过几个小产权房项目,从没有出过问题,这些小产权房都是边建边出售的。有些买房人问到产权问题,他们都说“没有产权证”。

  卢连洁称,买房人看房后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他就会与财务人员带着买房人去银行转钱。按照卢连洁的说法,该公司卖了14套房子,他从中挣了30多万元佣金。

  在李凤景的公司做兼职会计的杨萍也否认自己参与诈骗,她说一直以为李凤景的老年公寓项目是合法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凤景与卢连洁、杨萍的行为均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并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这其中,李凤景和卢连洁被认定为主犯,杨萍为从犯。

  对话当事人

  “已退好几百万,肯定要上诉”

  问:对判决有什么看法?

  李凤景:现在两亿多老人,养老院是国家扶持的项目。我现在退了好几百万房款了,事发后也根本没有逃逸,我一分钱都没用,怎么是诈骗?我肯定要上诉。

  问:当初为什么政府下令禁售,你还在销售?为什么没办相关手续?

  李凤景:他们下的命令我不认可,我那时候欠了多少工程款啊。

  我们民营企业很难运作,也没权利去办相关的手续。

  问:养老院项目办不成是不是小产权的资格问题?

  李凤景:不是,国家各大部委都鼓励兴建养老院,可实际过程中谁也没支持。

  “销售四合院,收取的是租金”

  问:养老院不是集中管理么?你怎么对外销售呢?

  李凤景:这是我们的经营模式,我们是出租,收的是租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问:你的养老项目都是独栋四合院,会有人用来养老么?

  李凤景:国内的养老院太落后了,国外很多先进的养老院条件都很好,不同的客户会有不同的需要,独栋是满足不同人群的高品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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