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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武汉出租车企业要出资为主班和副班司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近日,市出租车暨汽车租赁协会下发《关于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自律意见》要求,从今年4月1日起,企业必须为所属车辆的承包驾驶员和受聘驾驶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为180元/人/年,每车按主副班各1人共两人投保。保险项目和最高赔付标准为:意外伤害死亡或残疾20万元,急救保险金2万元,疾病身故5万元。同时,各企业要设立意外险专管员,全程负责意外险的办理和理赔。 此前,武汉出租车司机的意外伤害险都由司机自愿出资购买。对今年已经自行购买的司机,4月1日后的保费额,将由保险公司按每月15元的标准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