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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30日向社会公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2号<净值公告>》,旨在用新技术加强监管,实现可分析、可追溯的信息披露监管体系。
根据公告,自2012年5月1日起,基金管理公司应在对外公开披露的基金净值公告中应用《净值公告XBRL模板》,中国证监会将通过基金信息披露网站(fund.csrc.gov.cn)对外展示基金管理公司报送的电子化基金净值信息。
此次发布的《净值公告XBRL模板》,是根据现行法规关于基金净值公告的披露要求,通过“披露表格+信息字段标引”的方式,将净值公告披露的格式与内容固化下来,具体规范非货币市场基金净值公告、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公告和分级基金净值公告。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常规的净值信息外,按照《净值公告XBRL模板》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还需要在净值公告中披露分红除息信息,以便投资者更好理解基金净值波动因素。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强制信息披露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一项制度优势,是基金行业获得公众投资者信任的制度性保障。近年来,为了提高基金信息披露质量,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启动基金电子化信息披露建设,通过应用XBRL(ExtensibleBusiness ReportingLanguage,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技术,实现了基金信息的电子化自动交换和智能识别分析,高效解决了海量基金信息的传递与使用难题。
通过3年多的实践,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四个基金信息XBRL模板,并完成所有基金定期报告、净值公告和部分临时公告的电子化报送与展示。目前,基金信息披露网站上积累了电子文档51万份,基金投资者可至该网站上查询全行业950余只基金的信息。
该负责人表示,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推进基金电子化信息披露建设,适时推动基金合同的电子化报送,推进基金产品审核的市场化改革进程,进一步开展第二批临时公告的电子化报送。同时,将进一步加大信息披露监管力度,督促基金管理公司不断提升披露质量,培育行业诚信合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