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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私家车每年须停驶30天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1日 0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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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上下班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公务车每周至少有1个工作日停驶,公文传递除统一由专人报送领取外,尽量拼车出行……3月30日,深圳市交警局倡议全市2000余名交警响应“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色出行”行动。

  3月30日,深圳市交警局绿色出行申报仪式现场,民警纷纷申报绿色出行。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宣读了《倡议书》,倡议全体交警完成“1+3”申报。即在3月底前,每位民警必须申报至少1辆私家车参加“绿色出行”活动,并在4月15日前,发动亲朋好友申报至少3辆私家车参与停驶。每年每辆车至少义务累计停驶30天,停驶时间为工作日7时30分至19时30分。

  交警局还鼓励民警购买使用低碳环保的电动汽车,鼓励倡导住址较近的民警和员工步行或使用自行车上下班。鼓励倡导民警和员工日常生活休闲多使用自行车出行或通过自行车换乘其他公共交通。

  从3月31日起,深圳交警部门所有公务用车,按照车牌尾号对应日期数字每周工作日停驶一天。周末除紧急公务外,全部停驶。

  交警局公文传递除统一由专人报送领取外,尽量拼车或搭乘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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