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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三部委的“明码标价”的要求,4月1日起,银行所有收费服务都得公示。大限将至,各家银行有没有照章执行呢?
藏起来的收费明细
在山东临沂中国农业银行一家网点,记者看到,一本厚厚的服务收费价格目录悬挂在大厅的业务窗口旁边,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一进门就能很方便地看到,正在等候办理业务的市民费先生正在认真翻看收费细则。
费先生:我感觉这样挺好的,非常清晰能看出来,不用挨个再问工作人员了。
和农业银行一样,工商银行不仅把服务收费价格表张贴在大厅显眼的位置,还一并贴出了银监会提出的“七不准”规定。对此,来银行办理业务的客户们也都叫好。
客户:公布出来是个好事,就像去饭店吃饭一样的,明码标价的,你这个不喜欢就不用、不选,以前大家都不知道的话,可能都是“被”消费了。
客户:首先有个知情权,消费了多少、花了多少钱,作为消费者来说很清楚,假如出现什么纠纷的话,也可以有个依据。
不过,也不是所有银行都有令人满意的公示结果。在山东济南一家交通银行的营业厅里,收费公示显得“羞答答的”,在记者的询问下工作人员才把收费明细从抽屉里拿了出来。
工作人员:收费明细有啊。
记者:能查一下吗?这还放在抽屉里?
工作人员:对,我们这不让摆。
记者:不让摆?为什么呢?
工作人员:因为您咨询的话,我可以给你看。
“明码标价”,有的银行大大方方,有的银行则东躲西藏。尽管各家银行也已经做好准备,不过“明码标价”并不是终点。4月1日的大限之后,还有哪些是银行可以、也应该持续改进的服务呢?
让银行不再“羞羞答答”
今天是商业银行“明码标价”的最后期限,却并不是银行改进服务的终点。在采访中,对于一些银行“欲说还休”的表现,普通市民们就表示,不能一眼就看到,就不能算是“明码标价”。
对此,银监会创新部相关负责人张倩表示,今后银行在任何收费前必须保证消费者知道,并给予消费者自主选择要还是不要的权利:
张倩:所以我们要求你银行必须要有一个方式或者是渠道,要让他在这个办的过程中先告知,然后你要有一个环节要让他选择。如果客户说我不选你这个我要去隔壁银行问一下,你就要立刻中止这种服务,不是说哎呀,我已经扣费了。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
有的市民反映,光标价还不够,银行还是需要改进收费的合理性。
市民:收费项目太多。银行本身是盈利的行业,实际上收费应该是减免的。
今年2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商业银行银行汇票、本票、支票、贷记转账和委托收款服务等五大类人民币基本结算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倪弘:
倪弘:那么下一步来讲我们还要在项目上、标准上来做一些调整,我们准备配套,将来要出这个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府定价的内容。这样是为了跟我们这个《办法》配套实施,这样能更加明确,更加清晰。
相对于那些还在“羞羞答答”服务的银行来说,银行服务与客户满意之间还有更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