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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入巨资租赁的899套公租房,竟然7成空置,这是怎么了?
租金过高是公租房受到冷落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武汉市现行政策规定,公租房的租金按市场价收,政府补贴租金按每人80元发放。经过核算,南湖新城公租房月租金是723元。除此之外,每户每月收取75元的物业费。(3月23日《经济参考报》)
据报道,不少申请人认为租房成本超过心理预期,还不如自己租房划算。从四川来武汉打工的王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房租和物业费每个月需800元,加上坐公交车的费用近100元,每个月共需支出近900元。她自己租的房子,虽然条件差多了,但是房租只要500元,还不用坐车上班。
这件事做得颇有些蹊跷,一方面,政府花巨资租赁公租房,还给予租赁者象征性的租金补贴;另一方面,公租房的租金要按市场化运作,租赁价又令低收入者难以承受。这一反一正,到底葫芦里买的是什么药?
从政府租赁公租房出租的初衷来看,是为了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的住房难,可一旦将公租房列入市场化运作,租价还能不高?难道真的像当事者所言的,公租房不是廉租房,租金理所当然的要高,且高的有理?
这一高,高得收入偏下的困难群体是无法租住了,那么这种眼睛不是向下看的公租房又是为谁服务的?如果是为中等收入能租得起的租户服务,这些能租得起的户主就愿意当这个冤大头?看来也未必。既然公租房是按市场价出租,那么就可以名正言顺为收回成本,能租多高价,就租多高价,那么政府何必又要象征性的给予租金补贴,又怎么解释?如果租赁房租金过高,租不出去,就拿来给环卫工人当公寓使用,是否意味着由政府来掏腰包,这样方便了环卫工人,而那些租不起公租房的低收入者怎么办呢?
无论怎么说,公租房为那些买不起房的低收入者解困的,一旦市场化,公租房就与私租房没什么区别了。尽管公租房与廉租房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但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面向低收入者的。廉租房出租不存在市场化,公租房从它的初衷来说也不应该市场化。公租房出租市场化,就等于失去了公租房服务低收入者的意义。
市场化讲的是信誉,讲的是公道、公平、公正,将公租房出租市场化,也就不分富贵贫贱了。无论什么理由,采取什么方式出租公租房,都不能因冰冷的市场化而凉了低收入者的心,从这点出发,公租房市场化话要不得。(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