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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服务告知单上的出险时间为2010年6月22日,结案时间为2010年7月7日(中广网记者白宇摄)
广通雷克萨斯的维修结算单(中广网记者白宇摄)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开车上路,难免会有剐蹭甚至出事故的时候,出了事,自然就需要保险公司来理赔。这时候,很多人就会选择让4s店的保险部代为报险理赔,因为这样方便又省事。但是,您可能不知道,看似方便省事的背后可能隐藏着不小的风险。
最近,就有听众向中国之声反映,她怀疑北京广通雷克萨斯4s店和保险公司串通诈骗了本该属于她的车辆保险赔偿金三千元,并且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事情到底是怎样发生的?这到底是一起个案,还是具有普遍性?
车主崔家楠介绍,2009年,她在北京广通雷克萨斯4s店购买了一辆雷克萨斯轿车,并在该店购买了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的车辆保险。2010年6月22日,她的车发生了剐蹭事故,自己负全责。车在广通4S店定损后,没有立即修车,但当她几个月后再次来到4S店索取定损单并要求到其他4S店维修时,客服经理却拿出了多张单据要求崔家楠签字,并要求崔家楠必须在本店维修。正是这些单据引起了身为律师的崔家楠的警惕。
崔家楠:他就拿过一堆单子,有维修结算单(已过帐),归档服务委托书,还有委托服务书等,送修人的签字那块全是空白。在这里我就发现,出险时间是2010年6月22号,这个没问题,但结案时间却在7月7号9点41份,这个案子就已经被结案了,显示的赔款金额是3300元。我到现在,现在是2012年3月29号,我的车都没有修。毫无疑问,是广通4s店假冒我的名义向太平洋保险公司把这笔钱诈骗走的。
2012年3月保险公司从4s店追回赔偿款后与崔家楠签订的保险赔付协议书(中广网记者白宇摄)
为了解事实真相,记者又致电4s店现任总经理王文,希望了解有关情况。
王文:行,可以,等我回来吧,电话里咱们不方便说。
4s店暂时没能给出明确说明,那么,保险公司是否已经调查清楚了呢?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客服部投诉管理科科长刘新桃。
刘新桃:我们判断的主要依据就是授权委托书,但后来发现,这个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确实不是崔女士的签名。从我们的角度来说,就是在崔女士没有修车、没有认可的情况下,4s店把钱就领走了。
今年3月13号,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就此事向崔家楠登门道歉,并决定把从4s店追回的保险理赔金打入车主崔家楠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