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导读: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即原广东通宇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但拟于深交所上市。因其宿舍楼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被处罚款,于2010年8月16日缴款。
中国证监会3月23日晚间预披露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通宇通讯拟发行3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2亿股,拟于深交所上市。记者调查发现,通宇通讯曾因宿舍楼因未组织验收,直接投入使用,被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
2002年5月30日,因通宇有限竣工的一栋5层宿舍楼因未组织验收,直接投入使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0年8月12日对通宇有限作出了行政处罚(中建行决字【2010】第61号),处罚金额为19,550元。通宇有限于2010年8月16日缴纳了上述罚款。
2011年1月13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了《情况说明》,全文如下:“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即原广东通宇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其宿舍楼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于二0一0年八月对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中建行决字【2010】第61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重大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