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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2013年是人口红利消失转折点
见习记者 周潇枭 北京报道
一边是民工荒,一边是就业难。这看似矛盾的现象却是中国长期以来的就业现实。
今年2月初,国务院转批的《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中,又明确指出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压力持续加大,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未来仍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且要在制定国民经济、对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进行重大调整时,要把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予以考虑。
在人口红利几近消失的中国当下,就业格局究竟是怎么样的?政府在促进就业中,又应该扮演什么角色?中国经济如何保持持续发展,是否能越过中等收入陷阱,进入发达国家?目前又需要为此做什么调整?
针对这些问题,本报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所长蔡昉。
结构性就业难
《21世纪》:中国现在很多地方都出现用工荒的问题,但最新出台的《促进就业“十二五”规划》中,仍然强调“十二五”期间的就业总量压力在持续加大,未来中国就业会是一个大问题吗?
蔡昉:这里存在一个极大的误解。在西方国家,劳动力短缺是劳动力市场的常态。欧美、日本、韩国长期都是这样,但他们的政策从来不说“就业不是问题”,相反他们把就业问题放在最优先的地位。也就是说,劳动力短缺和就业难,从来都是并存的。
《21世纪》:在你看来,目前中国就业难的问题集中在什么方面?
蔡昉:中国目前主要是结构性的就业困难、结构性的失业。
结构性的就业难,即求职者的能力,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升级等创造出的岗位,不相匹配。大学生就业难,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就业难,是因为大学生的人力资本达不到要求。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在数量上可能是匹配的,但结构上并不匹配,这就是结构性的失业问题。
城镇就业困难的人员,过去我们把他们称为“40-50”人员,也是一样。他们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也低,没有技能,身体也不好,不适应很多岗位,他们也是结构性失业人群。
除了结构性失业,还有摩擦性失业问题。有人在招工人,也有人在找岗位,但劳动力市场还没有强大到,把所有要找工作,要招工人的人匹配在一起,它有摩擦。
《21世纪》:如何解决这种结构性、摩擦性的失业问题?
蔡昉:结构性、摩擦性的就业困难和失业,是一种非常顽固的现象。过去缺岗位,可以通过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政府公益性岗位来解决。但要创造一个特别好的市场环境,解决人力资本匹配的问题,解决劳动力市场的无摩擦问题,这需要制度建设,需要体制改革,需要的东西就多了。
在某种程度上,它并不能马上使上劲,但仍能做一些改善。首先,政府要发展就业的公共服务,搭建各种信息平台,让岗位需求和岗位供给的信息充分地流动。
再一个,技能与岗位不相匹配会永远存在,当技能和岗位不匹配时,需要转岗;要改变劳动者的人力资本,需要再培训。这种培训,虽然不一定要政府经办,但政府需要介入,需要扶持。这些都是政府的职能。
更长远来看,需要提高全民的教育水平,需要培养通用型人才。
再者,我们的教育需要更多地与市场需求挂钩。
今年是人口红利最后一年
《21世纪》:去年,中国的人均GDP收入已经达到5500美元。如何看待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
蔡昉:中国目前处在一个中等偏上的水平。其实,对于目前世界上后起的发展中经济体,经过中等收入,最终又进入高收入的,其实只有日本、韩国、新加坡以及中国的台湾和香港。
所谓中等收入陷阱,我更愿意解释为,发展到中等收入阶段,经济没能保持原来的发展速度,未能进入到高收入国家。为什么经济增长不再持续?核心在于,过去能让我们高速发展的因素没了。对我们来说,最显而易见的一个因素,就是人口红利。
逻辑是这样的,当中国的人口红利快到尽头,出现劳动力短缺、工资成本上升,中国在劳动力密集产业的比较优势逐渐丧失,要想保持经济的增长,就必须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效率,有资源重新配置产生的效率,这涉及到产业的转移;也有企业内部的效率。企业的效率,自己能实现,但作为政府,需要给予企业以激励,需要有“创造性破坏”的环境。如果没有这个环境,企业会丧失动力,中国经济也将不再增长。当中国经济不再增长,在中等收入的行列中,呆得时间久了之后,那就是中等收入陷阱。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收入不再增长,经济也不再增长,人民的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这时更加不可能改善收入分配:因为当你不能做大馅饼,而试图实现公平地分配馅饼,这不大现实;馅饼只会越分越不公平。最后,很可能出现“拉美现象”:收入分配不公,人们的期望和现实不一致,大家对公共政策不满,最终进入经济停滞、社会冲突、政治不稳定的状态。
《21世纪》:中国的人口红利还能延续到什么时候?
蔡昉:根据我们的测算,今年是最后一年,2013年人口红利就将结束。到2013年,中国的劳动年龄人口将不再增长,是零增长,之后就是负增长。2013年将是一个极具标志性的转折点。与此同时,人口抚养比,即劳动力所需要支持的抚养人口,也不再下降,明年降到最低点,之后就会上涨。人口红利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需要用一个统计指标来监测,人口抚养比就是一个很好的指标。
预测结果是这样,但我们也不希望人口红利消失在明年。做出这样的结论,是希望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去努力挖掘,或者延长这次人口红利。因为中国如此之大,地区间发展阶段不同,资源禀赋、人口结构差异都很大。因此,当沿海出现招工难的现象,中西部地区还有劳动力转移的余地。
目前农村中,仍有不少劳动力是富余的,这个比重还很高,而且年龄偏大。他们并不是不好的劳动力,只是他们不再是那个20多岁,希望离家越远越好的孩子,他们需要顾家。但这时产业转移到中西部地区,这样又能产生一批新的劳动力的供给。这样就能延长人口红利,第一梯队紧张了,就去挖掘第二梯队——那些年龄偏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如果我们有紧迫感,能早点认识到问题所在,帮助培训农民工,提高他们的技能,就能促进产业的跨地区转移,延长人口红利。
《21世纪》:目前中西部的工资跟东部沿海的工资有趋同的走势,这是否会阻碍产业的跨地区转移?
蔡昉:目前还没有平衡,地区间的工资还是有一定差距。现在出现中西部地区工资上涨得很快,是暂时的。由于过去中西部没什么企业,现在越来越多,这些企业落地之后,发现很多人都去到外地打工。即出现了短期的供求关系的矛盾,这些企业需要用实在的工资去吸引工人回来,因此中西部地区的工资涨得也比较快。
我判断,各地的工资仍会持续上涨,但沿海地区上涨的压力会更大,中西部地区的涨幅会相对缓和。目前有一个指标,叫劳动争议案件。每年会有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立案,有些在进入法律程序之前就调解了,有些还进入到法律程序当中。沿海地区是这些年劳动争议案件的主导,70%以上的案件都发生在沿海地区。因为我们知道,劳动争议主要还是争工资,也就是说沿海地区对工资的争议要求会更高,因此,沿海地区涨工资的压力也会最大。
政府应做好两件事
《21世纪》: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过程中,政府需要做什么呢?
蔡昉:对政府而言,需要做好两件事情。
第一,要办好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力资本。之前提到地区间的工资趋同,现在还有一个趋同。在农民工中,受过高中教育的人和初中教育的人,他们工资也在趋同。因为现在到处缺人,低技能的工作也缺人,因此他们的工资涨得很快,导致了这个趋同。用学术的语言来概括,意味着教育回报率下降了,收益率下降,教育激励降低。
现实的后果是,家庭特别是贫困家庭,不想让孩子上学。这些家庭不让孩子们上高中了,因为高中要花很多钱,而且还有机会成本——耽误打工挣的钱。一个农民工一年挣三四万块钱,完全没有问题的;那么高中三年下来,就是十几万块钱,这都是机会成本。
这时候,市场失灵了,需要政府做些事情。首先,要巩固义务教育。再者,要尽量做到上高中不花钱。我们现在已经在努力做,涉农的中职不收费,我想高中也尽可能地不收费,因为这是影响我们未来前途的事,这是头等的外部性和社会效应。这是政府要做的一件事,保持人力资本提高。
第二,政府应该营造一个“创造性破坏”的环境,就是让有效率的企业生存发展,扩大规模;让那些没有效率的企业,逼着他们提高效率,如果还做不到,就让它死掉。这就是创造性毁灭,没有毁灭,没有死亡,就没有新陈代谢,就不能保证企业的活力。
因此,要防止垄断,要允许进入,要允许竞争,要舍得让该死的企业死掉。历史经验表明,政府天生害怕大量企业消亡。日本政府当初就是担心企业死掉,进行过度的保护,形成了大量的“僵尸企业”。政府不用替企业操心,政府要做的是要营造一个环境,让有生产率的企业能生存发展壮大,让没有生产率的企业被淘汰掉。
《21世纪》:促进就业的“十二五”规划中,提到“十二五”期间,要实现最低工资标准年均13%的增长率,这是否能实现?
蔡昉:最低工资标准是政府定的,要实现年均13%的增长,困难不大。
目前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平均工资差距还比较大。我们前一两年,最低工资标准只是社会平均工资的20%-30%。因此,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让它和社会平均工资更接近些,才能起到保护工人的作用。按照国际惯例,最低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是有一个特定的比例,目前我们国内的水平还偏低,所以以一个较快的速度来提高,是有意义的。而且近几年实际工资的增长率也很快,这些年农民工的工资都是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所以我认为13%的标准是合理的。
需要提醒地方政府的是,要明白设计最低工资制度的目的。这个制度功能是,任何一个市场总有一批信息不充分的弱势劳动者,他们在工作,但不知道应该拿多少钱,他们不上网,没有亲戚朋友、没有同学告诉他们,存在信息不对称,可能会被雇主欺骗,雇主可能随便给他们一个低于市场的工资。因此,这个时候最低工资制度,就从法律上保障了最起码的工资收入。最低工资不会告诉我们什么是市场均衡工资,但它会告诉我们什么是法定工资,它能起到保护弱势群体的作用。
有些地方政府认为,最低工资是他们调工资的一个手段,他们想让工资涨得快一些,所以就把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得快一些。政府没法让企业涨工资,但他定最低工资,逼着企业涨工资。
政府把最低工资当做一个手段,这个出发点是不对的。工资是劳动力供求关系决定的,是劳动者和企业家们谈判形成的结果。如果把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权力,当作调工资的杠杆,也不排除未来在一些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了市场均衡工资,它的结果是,企业家就不愿意雇佣工人,会造成失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