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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兰州4月4日电(记者 姜伟超)甘肃省日前设立百万元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对食品安全实施有奖举报。
据介绍,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将按照举报线索的重要程度和对群众造成的危害程度分别予以举报人500元至5000元的奖励;对举报“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予以举报人2000元奖励;对举报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员,给予举报人1万元奖励。
甘肃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处长王庆邦介绍,实施有奖举报,目的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活动。这项措施将形成长效机制。举报人可直接拨打电话向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举报,也可采用来信、传真、来访等方式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