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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增加RQFII额度500亿人民币,允许用于发行A股ETF并在港交所上市
据新华社电 中国证监会3日晚间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新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500亿美元,总投资额度达到800亿美元。同时决定增加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500亿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QFII制度实施以来,整体投资运作平稳。以境外长期投资机构为主的QFII注重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丰富了境内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推动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提高了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和影响力。此外,QFII进入我国资本市场投资和日常资金汇出入,还增加了我国对跨境证券投资和资本流动的监管经验,为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进行了积极探索。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扩大金融对外开放”要求,总结QFII制度经验,进一步便利QFII投资运作,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投资我国资本市场。
据了解,我国QFII制度自2002年开启试点, 2006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推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2007年将投资额度从100亿美元增加到目前的300亿美元。
证监会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批准了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的158家境外机构的QFII资格。其中129家QFII累计获批投资额度245.5亿美元。截止到3月23日,QFII账户总资产规模达到2656亿元,其中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占比分别为74.5%、13.7%和9.6%,QFII持股市值约占A股流通市值的1.09%。
另据悉,为进一步推进境内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拓宽境外人民币投资渠道,满足境外投资者对境内证券市场的投资需求,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做出了增加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500亿人民币元的决定。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将允许RQFII试点机构把新增的投资额度用于发行人民币A股ETF产品,投资于A股指数成分股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下一步,中国证监会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机构范围及投资比例。
据介绍,目前,中国证监会批准了21家试点机构的RQFII资格,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了合计200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度,试点机构的RQFII产品已获得香港证监会批准,部分产品已开始投资境内证券市场及银行间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