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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国土局称未作出逾7亿元行政处罚决定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5日 08: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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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市国土局日前称,该局未开出7亿多元罚单,网上刊登的所谓“7.25亿元天价罚单”是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不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现已进入司法程序,该局至今未作出7.2535567亿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茂名市国土局称,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租赁茂名石化矿业公司采矿权开采,采矿权人是茂名石化矿业公司,而不是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根据规定,采矿证到期后,申请延续应由采矿权人提出(《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租赁人无权提出,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并没有权利提出采矿权延续申请。而采矿权人茂名石化矿业公司至今未提出采矿权延续申请。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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