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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制定并向全省法院下发《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对造成错案发生的法官实行终身追责,已调离、辞职、退休的也要被追责。河南高院称,这项举措在中国属于首创。
北京青年报报道称,昨天上午,河南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宏昌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为强化法官办案责任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河南高院制定并向全省法院下发了《终身追究办法》,这标志着“谁用权,谁就要负责一辈子”的错案责任追究终身制度在河南法院的正式确立。
根据河南高院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错案一般是指法院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故意违反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致使裁判、执行结果错误,或者因重大过失违反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致使裁判、执行结果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法院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对所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