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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招聘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6日 14: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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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近日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作出解答,明确了招聘合同以及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都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个人通过继承、遗嘱等方式无偿受赠取得的房产对外销售时,以受赠之前的购房时间为准;个人汽车被盗后,可申请车船税的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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