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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确定:每人每月平均增加260元。昨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布《深圳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2012年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昨日起新增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开始通过银行陆续发放,近日将发放完毕。
每人每月最少增加130元
对2012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我市将进行调整,具体办法为:对2011年12月31日前已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照2011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590元的5%定额计算,标准为130元;再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基本养老金不包括以下内容:按上级政策和我市条例规定不予调整的补充养老保险、生活补贴、过渡性补贴、工龄补助、生活补助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及历年对高级职称和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性累计调整额。
高龄企业退休人员还可享受高龄津贴
我市还对高级职称企业退休人员增发养老金。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70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的每人每月加发600元;2011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高级职称企业退休人员,其累计加发额统一转为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并按上述标准补齐。
同时,高龄企业退休人员还可享受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对在今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按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90元;对在今年1月1日后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100元。但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1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倾斜性调整额累计超过90元/月的,加发10元;达不到该标准的,予以补齐。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1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倾斜性调整额累计超过190元/月的,加发10元;达不到该标准的,予以补齐。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调整标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本市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齐至平均水平。
医保费也相应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后,其社会医疗保险费也相应增加,但2011年1月1日起新增的高级职称、高龄增发养老金部分不纳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按照以上办法,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调增额为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