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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相继制定阶梯电价征收方案 预计上半年推出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9日 14: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广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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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4月8日消息(记者柴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年以来,“阶梯电价”这个词无疑是民生热点,伴随着目前各地紧锣密鼓的方案制定和准备听证,阶梯电价已经走到普通居民的家门口了。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在3月28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面表示,今年上半年各省将陆续推出居民阶梯电价。根据此前发改委公布的方案征求意见稿,阶梯电价拟分为三档,第一档覆盖80%的居民家庭,电价保持稳定;第二档、第三档电价呈阶梯状的提高。而具体实施的方案各地现在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过程当中。根据最近的消息,天津、安徽、贵州、山西、内蒙古、甘肃、吉林等地都已经明确,会在5月份召开居民阶梯电价的听证会。

  阶梯电价全名叫做阶梯式累进电价,是把平均每户的用电量设置成为几个阶梯,第一个阶梯为基数电电力设施量,这个阶梯内电量比较少,每千瓦时的电价也比较低。第二个阶梯电价比较高,定价也会高一些。第三个阶梯电量更多,电价也更高。简单的说阶梯电价就是用电越多,价格越贵。根据此前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方案,阶梯电价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第一档是覆盖80%居民家庭的基本用电,这部分电价保持稳定,困难群体可以享受一定的免费电量,与此同时高于地区平均水平一定幅度的第二、三档电力消费则需要缴纳更多的费用,其中地着档每度电是提价5分钱左右,第三档每度电提高2毛钱左右,具体怎么分档则要根据地区发展状况来定。

  此前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电力供应增长较快,但是由于高能耗行业的用电增长较快,部分地区电力供应依然偏紧,这偏紧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华东、华中和南方电网等省市,有的地区电力供应缺口达到了25%,那么适当的调整电价对于抑制高能耗行业不合理的电力需求,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缓解前期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企业成本增值压力,以及促进煤炭电力两大行业协调稳定发展都将发挥积极作用。日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在全国经济体制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上半年将推出居民阶梯电价,据彭森介绍,日前中国居民消费电量只占社会总用电两的12%,其中5%高收入家庭用电量占到居民用电量的24%,10%的高用电量家庭消费了33%的居民用电。彭森透露说,目前已经确定的阶梯电价总体思路是第一档电价不提高,覆盖居民家庭比例由中央统一确定,地方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原则确定各档次的用电标准,具体方案要经过听证后出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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