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最高法:房屋征收补偿不公平不准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9日 15: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4月9日上午出台了《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范办理房屋征收补偿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这条司法解释中规定,征收补偿决定存在有七种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公众可以就这七点情形向人民法院充分举证。

  这七种情形包括:一、明确缺乏事实根据;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三、明确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了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产生活经营条件没有得到保障;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六、超越职权;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予强制执行的情形。人民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5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关,也就是政府机关。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热词:

  • 征收补偿
  • 强制执行
  • 房屋
  • 证券时报
  • 裁定
  • 被执行人
  • 央广新闻
  • 案件
  • 补偿原则
  • 正当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