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国土部:做好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11: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国土部日前下发通知称,要做好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

  通知称,中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应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通知所指石油资源包括常规石油、天然气,以及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

  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补偿费实行属地化征收,由合作区块采矿权范围所在省(区、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征收。陆上合作区块采矿权范围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由国土部授权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征收;海上合作区块按国务院批复的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确定归属行政区域,由归属行政区域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征收,跨省级海域行政区域或者尚未确定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由国土部授权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征收。

  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补偿费按150号令规定的计算公式和费率计征。开采回采率系数取1,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热词:

  • 石油资源
  • 补偿费征收
  • 国土部
  • 合作开采
  • 中外合作
  • 行政区域
  • 国土资源
  • 区块
  • 中外企业
  • 采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