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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桥商标隐患大 或成大股东“提款机”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15: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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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4月10日讯 4月6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广东珠江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珠江桥主营业务为高盐稀态酱油以及复合调味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但是资料显示,这家调味品企业在商标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面存在明显的瑕疵,大股东控制着商标和专利,拟上市公司或将沦为大股东的提款机。

  大股东低价拥有商标设计专利 拿珠江桥当“提款机”?

  珠江桥作为调料品行业的知名企业,其商标价值不言而喻。然而资料显示,2010年,珠江桥分别以2370万元及615.27万元的价格,受让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简称食出集团)拥有的“珠江桥”系列商标及星湖科技拥有的“星湖”调味品商标。

  但仅仅一年后,大股东食出集团竟然以13.42万元的超低价格购入了“珠江桥”商标相关27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0项版权。因此,珠江桥必须不断向股东食出集团支付巨额的商标及专利使用费,使得公司经营成本居高不下,珠江桥自身的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都受到了影响,上市资产与大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更是缺少公允、公平。

  在A股典型的母公司控股上市公司架构下,上市公司在商标使用上处于被动位置,常常受制于母公司和大股东,许多上市公司“赎身”费用不菲。例如,四川长虹,通过一系列资产置换,才让长虹集团作价13.78亿元将拥有的长虹商标转让给上市公司。

珠江桥股权结构图

  我国证券法规关于商标的规定很少,仅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要求说明商标权属情况。特别是对于原始并不知名的商标,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界定容易受到忽略,一旦商标价值大幅提升,矛盾将不可避免。

  从品牌价值来看,“珠江桥”牌因品牌知名度高也成为不法企业获取高额利益的侵权目标,如果不法企业冒牌生产销售珠江桥产品或其他公司同名商标的商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会直接影响珠江桥的品牌形象及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消费意愿,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产能激进 4.4万吨酱油何去何从?

  珠江桥主营业务为高盐稀态酱油、复合调味料等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募投项目为4.4万吨高盐稀态酱油及复合调味料项目。

  报告期内,高盐稀态酱油和复合调味料对珠江桥毛利的贡献在80%以上。2009年、2010年、2011年,珠江桥高盐稀态酱油类产品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9.19%、60.55%、55.39%。

  而珠江桥主营的酱油和复合调味料产品,此前一直以出口为主,根据海关统计显示,2009年-2011年“珠江桥”牌酱油出口额逐年增长,出口数量占我国酱油出口总量的比重一直保持在30%左右。香港、美国、英国、加拿大以及境内的广州、深圳这六大市场占公司销售收入的一半左右,前五大客户也一直是国外公司。

  在国内市场,珠江桥可以说是后来者,面对海天酱油、李锦记等强劲对手,珠江桥4.4万吨的酱油产能会否被市场消化,仍是未知之数。如果珠江桥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原材料供应、产品质量、市场竞争格局发生不利变化时,公司招股书里德美丽愿景恐怕只能成为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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