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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近期拟在我市五城区开展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三类保障房
此次将检查五城区已经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重点是2008年以来交付使用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经济租赁房。
经济适用房的检查内容为:是否存在房屋交付一年后仍空置不入住的行为,是否存在出租、出借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行为,是否有其他违规行为。
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的检查内容为:是否存在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或未在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居住的行为,是否存在将承租的廉租房、经济租赁房转借、转租或擅自掉换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行为,是否有其他违规行为。
住户拒不整改房子将被收回
此次专项检查将采取全面巡查和入户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月20日前,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发布公告,告知住户去小区物业服务机构填写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申报表;5月10日前,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机构根据住户缴纳水电费、物业费、煤气费的历史记录统计住房空置情况,根据住户报备材料统计住房出租、转租、出借情况,并逐层上报;5月30日前,在全面巡查的基础上,各区房管部门将按5%的比例进行入户重点抽查。
对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住户,房管部门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劝导住户自行整改,并跟踪、监督整改情况。
检查中发现保障性住房违规搭盖的,房管部门将及时向市容部门通报,及时予以拆除。
整改期结束后拒不整改的廉租房、经济租赁房住户,房管部门将按规定注销合同,收回住房。
此次专项检查预计于5月底完成,各县(市)参照执行并于6月底前完成检查。
入住保障房要签承诺书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彻底遏制违规行为发生。房管部门要创新保障性住房违规管理机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以及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档案。保障性住房住户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必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不违反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今后发现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未能及时制止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长乐拟年内动建908套保障房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在原来1500多套保障性住房的基础上,长乐将再推出908套保障性住房。
这908套保障性住房位于长乐东关村东鹤路北侧,占地29.3亩,计划分两期建设,2年内建成。其中,一期建设270套公租房、50套廉租房,计划8月动建;二期建设588套保障性住房,计划12月动建。
据长乐市建设局房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908套保障性住房以6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将建成6栋16层高楼。
长乐此前已推出882套廉租房,地点也在东鹤路。其中,416套廉租房已建成,466套廉租房正在建设。长乐还从空港工业区购买了500多套公寓,全部改成公租房;城北公租房项目的200多套公租房正在建设。(徐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