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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2年财政新增安排600万元,用于提高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生活补助,将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285元。
据新华网报道,我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已过去近40年,许多返城未安置就业的知青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养老保险,目前已陆续进入退休年龄,缺乏相应保障。为此,从2010年起,江西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为其发放生活养老补助。近两年,江西省根据经济和财力发展情况,先后两次提高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85元。
据了解,此次提高未参保返城未安置知青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所需资金由省、设区市、县财政按比例负担,生活补助将实行社会化发放形式,发放到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手中。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