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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央企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1日 07: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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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管,确保境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国资委昨日下发了《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境外投资风险管理,加强风险预警,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风险发生后的退出机制,做好风险处置。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

  (刘丽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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