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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基本养老金今年1月1日起上调10%,惠及约345.7万人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杨辉、通讯员粤仁宣报道: 记者10 日晚间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 经省政府同意,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审批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月人均165元掌握”的调整要求,广东省从今年1 月1 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惠及全省约345.7 万企业退休人员。测算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加166 元。目前,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
调整后共增加166元
此次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使用了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方式, 调整比例按照2011 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省人社厅表示, 定额调整以2011 年广东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照5%的增幅增加养老金,全省所有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加发83 元。定比调整按照本次调整前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等因素计算的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全省退休人员平均增加额约为83 元, 具体到每个企业退休人员则高低不同,缴费年限长,缴费水平高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额度较高,体现了效率原则,激励多缴费,也适当体现了地区间生活水平的差距。
据了解,本次调整设定的公平与效率的比值(定额调整:定比调整)为5:5,适当平衡了珠三角等养老金水平较高地区企业退休人员与养老金水平较低的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增长幅度。
对部分人群适当倾斜
按照国家规定,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和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予以适当倾斜。
省人社厅表示,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中,提高了高级职称专项津贴标准。其中,将正高级职称专项津贴的月标准由250 元提高到700 元, 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 专项津贴的月标准由200 元提高到600 元。
在高龄人员基本养老金方面,对2012年6 月30 日前年满75 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养老金600 元。
在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方面,继续执行中办发〔2003〕29 号文有关规定,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两类人群也纳入调整
为合理衔接省与国家有关政策,本次调整在执行国家政策规定调整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省的实际,对2012 年1 月至6 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一并执行调整办法。通过一次性缴费纳入养老保险的人员也一并纳入了调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