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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汽车(000572,前收盘价3.27元)今日发布公告,公司2011年将增加约1.56亿元的营业外收入。不过,这条公告却姗姗来迟。早在2010年12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就与相关方签署了协议,距今已经有16个月的时间了。对于信息披露严重滞后的原因,公司解释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对相关制度理解不到位。在公告结尾处,海马汽车复牌时间又摆乌龙,称“公司股票自2011年4月11日复牌。”
迟到的信披公告
海马汽车今日公告表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马商务汽车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协议书》。开发区管委会同意于2011年6月底前向海马商务汽车提供共计1.62亿元的专项补贴款,用于扶持其发展。
同日,海马商务汽车、海马汽车全资子公司海马轿车、开发区管委会及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书》。在海马商务汽车承诺在郑州组织汽车整车生产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四方一致同意,若开发区管委会未按时或足额提供上述专项补贴,则自动冲减海马商务汽车于2010年4月19日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中约定而形成的对开发区建设投资公司的7200万元债务,以及自动冲减海马轿车于2010年4月9日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中约定而形成的对开发区建设投资公司的7500万元债务。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的签订日期竟为2010年12月10日,距今已经长达16个月了。这些信息披露无疑已经严重滞后。
海马汽车在公告中解释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前述事项已达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是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对相关制度理解不到位、未能及时向公司报告《协议书》等的签署事宜,造成已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上述事项未能及时对外披露。
飞来1.56亿“馅饼”
虽然存在信披滞后的问题,不过海马汽车却因“祸”得福,将增加公司2011年约1.56亿元的营业外收入。
公告透露,自2009年起,海马商务汽车郑州大力拓展汽车整车的生产经营业务,已经履行了对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建设投资公司的相关承诺。然而截至2011年12月31日,开发区管委会仍未履行《协议书》的约定,海马商务汽车仍未收到其提供的专项补贴。
因此,《补充协议书》中关于债务抵偿的约定条件已经依法成立。海马轿车和海马商务汽车将自动冲抵对开发区建设投资公司的债务。海马汽车表示,截至2011年6月30日,上述两项委托贷款本息合计约1.56亿元,将计为公司2011三季度以及年度的营业外收入,公司也将对2011年三季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海马汽车2011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2.31亿元,调整后变更为3.77亿元。
而在公告结尾处,海马汽车玩了一把穿越,称“公司股票自2011年4月11日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