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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北京市将继续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今天上午,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2012年北京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将从本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技能岗位上的在职人员中选拔,具有中国国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技能工作的,及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专业技术人才要在近5年取得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专家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高技能人才需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对于高技能人才类,由市人社局负责从近年来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和享受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中确定上报人选。此外,已获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可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