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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让群众从医改中获得实惠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1日 16: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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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南京4月11日电(记者 朱旭东)江苏省高邮市临泽镇泰山居委会牌楼组村民朱海峰,因患白血病需要化疗,去年进行了干细胞骨髓移植,当年医疗费用高达43万元。他作为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补助制度的受益者之一,共拿到30.6万元补助金。

  随着医疗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和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从中受益,朱海峰只是其中之一。截至去年年底,江苏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12万、1515万、4370万,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居民医保、新农合政府补助也分别从2008年的人均73元、90元提高到218元、217元。

  江苏省卫生厅副厅长姜锡梅表示:“较高的补偿覆盖面,几乎使每个参合家庭都能从中受益,对稳定参合率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积极的财政投入。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黄晓平介绍,从2009年至2011年,江苏各级财政共投入医改资金511.8亿元(不含中央财政补助55.5亿元),年增长超过40%,远远超过同期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增幅。这些资金大部分投向基层、投向农村和公共卫生,有力地发挥了强基固本的作用。

  江苏省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朱步楼介绍,到2011年6月底,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完成包括投入补偿、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等综合改革。统计数据显示,江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实际销售价格,比制度实施前平均下降42.7%。

  由于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得到较好体现,收到了业务量上升、诊疗费下降、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减轻的效果。实施综合改革后的2011年下半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急诊均次费用同比下降10.4%,住院均次费用同比下降6.8%。

  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江苏不分城乡、地区和人群,实行统一的补助标准、服务标准和考核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3大类8大项扩展到10大类41大项。

  随着医改各项任务的落实,江苏省居民健康指标进入较快改善时期,“这是广大群众从医改中得到的最大实惠。”朱步楼表示,经过三年努力,江苏省医改近期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有力地提高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为继续深化改革创造了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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